12.第12章 代言合同(第2 / 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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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穿过的衣服和鞋子不好再退,首饰也是一样。可如果让他们把账单送过来,岂不是凭空多了一大笔债务。
“我签。”她抿了抿嘴唇,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只签字笔,重重的划上林晓雯三个大字。
她想了想,再度开口,“那些东西,你明天还是让会所拿回去一些吧,实在是太过贵重了。”
“你觉得太过贵重就从佣金里扣好了。”秦皓收回合约,满意的点了点头,露出痞痞的笑容,“丑小鸭变天鹅,很不错,有点养成游戏的感觉。”
林晓雯又看了一遍合约,如果签下,除了展示脱胎换骨后的形象外,还得将她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好好拍下,以体现出造型的力度跟神奇。
她拧起了细细的眉毛,有些犹豫。
女孩子都是爱美的,她也一样,造型完毕的形象她自然无异议,可自己灰头土脸的样子,她还真不想让太多人看见。
她尚未察觉到,在昨天之前,她一直都是以那种简单朴素的造型示人,压根没有什么要好看要气质的意识。
她这才想起,原来那些衣服、鞋子跟配饰都是秦皓买的。那些昂贵的衣服和配饰,只要签了这纸合同就都是自己的。
可是,她为什么突然觉得那么不真实。
“为什么是我?”她喃喃开口,因为看了照片,反而变得更加没有自信。
“不为什么。”秦皓端起手边的咖啡,“只是碰巧而已,你这样穿看起来比之前顺眼多了。不管怎么说你好歹也算是我的下属,穿太差连我都觉得没有面子。”
说完,他又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晓雯,伸手拿回那纸合同,“如果你实在不愿意也就算了,回头我让会所的人把衣服什么都拿回去。或者,你喜欢的话留下几件,我让他们把账单给你送过去。”
一提到账单,林晓雯赶紧伸手把合同拿了回去。她虽然没细看,可就今天送货经理的那个态度,也让她知道那些家具、衣服、首饰绝对价值不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