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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九九步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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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门关,鬼门关,遮天蔽日虎狼吼,十天十夜走不穿......

深深的吸了口气,路云风简单的洗了把脸,然后用力的甩了甩了头,似乎要把心底偶然泛起的感伤思绪,连同面上的水滴一道统统甩落出去。

老爷子终于松口,肯放他出山了!

这个念头在脑海里甫一冒出,身体瞬间就被注入了一股活力,路云风整个人也随之振奋了起来。

站在院子中间,张臂抻腿的舒展了会筋骨,感到刺骨的凉意消褪些以后,脚步轻快的走到石台边,俯身弯腰,双膀一较力,抱起了地上黑褐色的硕大圆球,举过胸口的当口,头颈肩同时一塌,游鱼般往前一拱,圆球就到了背部脖颈处,然后,就这么顶着它迈过了小溪,来到院墙角落的大黑松底下。

天色刚刚放出鱼肚白,路云风就爬了起来,穿上一件光板的兽皮坎肩,往昏暗的火塘里扔了几块木炭,轻手轻脚的出了门,望着细蒙蒙如泣如诉的雨丝皱了皱眉。

黑狗“十斤”跟了出来,摇头摆尾的围他转了两圈,然后坐下伸出了舌头,仰头注视着他,路云风亲昵的拍了拍它的脑袋,拎起门外的木盘走向溪流。

跟寻常的撵山狗相比,十斤的脖颈要长一些,尖耳细腰四腿颀长,如果不是一身毛皮乌黑油亮的话,从稍远点看更像是一头鹿,充满着灵动和优雅的气质。

如果让懂行的人见了,就会知道它是真正的迁城放牧犬,聪明伶俐感情丰富,对主人忠诚不二,奔跑起来迅捷如风,是游牧部落不可或缺的好帮手。

迁城的马狗,蒿州的驼鹰。这都是闻名西疆的好牲畜,价钱当然也不算便宜。

三丈方圆的地面上,栽有密密麻麻近百根茶杯口粗细的木棍,离地也就有一个巴掌的高矮,不留心的话很难注意到。

当初在迁城买它的时候,花掉了三两银子,按照那时商埠的价格折算过来,也就等于付出了十斤精盐的代价,所以,就给了它这么个具有揶揄意味的名字。

爹爹也有这样一只迁城狗!同样的乌黑油亮,同样的迅捷如风......

路云风打小就知道,爷爷和爹妈都是好汉,货栈和车行没开到山里的年月,是他们引领着商队翻山越岭,在匪患不绝的西疆大地上走南闯北,把山里的物产带出去,把需要的东西运回来,为己谋利,带惠于人,年复一年的奔波个不停。

爹爹叫路天岳,母亲叫宋月珊,爷爷偶尔念叨的时候,总是会说什么人什么命,那生来就是一双同命鸟,一起走,一起停,不离不弃......

他们折在了“鬼门关”,十几个马帮弟兄和数十年操劳赚取到的家业,也随着那次山崩跟他们埋在了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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