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以佩置金欲补错(第6 / 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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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人会愿意,把心思,耗在一件,出力不讨好儿的事情上!
“王妃让我照顾你,没有她的吩咐,我不能离开。”
虽不似十五般,善与人应对。
但借力打力一途,冬至却用的颇为顺手。
“要不你跟王妃商量一下,让他给我个许可?”
“你把它交给你家三爷,就说,是我赔偿初一的药费,让他自行处置便好。”
徐维康很聪明。
他知道,让他补偿出去的这钱,过一下翎钧的手,再交付给初一,便不可能再遭到拒绝。
翎钧,只要不是太傻,便不会拒绝这钱。
不然,若这事儿,传去了外人耳中,便会被人当是,三皇子府的人,可以随意招惹欺负,损其“煞星”威名。
“银子兑回来,你就收了罢。”
“三爷那里,我去跟他说。”
“你若怕盘锦乱花,就拿上银子,去西城,给她置办间小些的铺面。”
“将来,她是要自己用也好,租出去也罢,总好歹,还能有些零花,不用事事跟自己夫君伸手讨要。”
而且,他也不担心,翎钧会把这银子,留作自己花用。
想翎钧,独揽西北供给贸易多年,早已是个,压根儿就不差钱的人。
为了这么点儿小钱,伤了与亲侍的关系亲近,怎么想,都不划算的不是?
这是阳谋,让人无法拒绝。
或者说,若想拒绝,便需付出数倍于答应的心思。